尊敬的客戶:
大商所、廣期所、鄭商所、上期所、能源中心公布修訂的《異常交易管理辦法》,自2024年10月25日(即10月24日當晚夜盤交易)起實施。
詳見附件。
興證期貨有限公司
2024年7月23日
《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》(2024年10月24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施行).doc
《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》修改對照表(2024年10月24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施行).doc
《廣州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》(2024年10月25日實施).pdf
《廣州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》修訂對照表(2024年10月25日實施).pdf
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異常交易行為管理細則》(修訂版)(2024年10月25日起實施).docx
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異常交易行為管理細則》條文修訂對照表(2024年10月25日起實施).docx
《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》(修訂版)(2024年10月25日實施).docx
《上海期貨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》條文修訂對照表(2024年10月25日實施).docx
《鄭州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》(2024年10月24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施行).docx
《鄭州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行為管理辦法》修訂案(2024年10月24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施行).docx